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办公室、帮扶工作办公室)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件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乒乓球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人:工会 |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8日 14:49 | 点击数:

各分工会:

为迎接全委举办的“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乒乓球赛,北片主校拟于近期开展该项赛事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比赛时间:201939-10日;

2、承办单位:淮南师范学院工会;

3、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请各单位按照附件的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职工参加本次选拔比赛。选拔赛报名截止时间为34日下午下班前。报名表通过工会QQ群(私聊)发给工会杨雪丹老师。

本次选拔比赛每个组别将选拔3人参加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组织的选拔赛(时间待定),获胜者将代表安徽省参加331日在北京举办的该项赛事。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乒乓球赛北片选拔赛报名表

附件二: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乒乓球赛的通知

宿州学院工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乒乓球赛北片选拔赛报名表

单位: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部门

出生年月

是否符合资格条件(YN

联系电话

组别

1






中年组男子

2






中年组女子

3






青年组男子

4






青年组女子

领队(工会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附件二: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乒乓球赛的通知

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乒乓球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科文卫体(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工会

为丰富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健康素质,振奋精神,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风貌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经研究决定,全委决定举办“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乒乓球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在广大职工中进一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拼搏精神,唱响集体主义精神、团队合作精神、互帮互助精神,培养健康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不断提升职工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中更好地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二、竞赛原则

活动坚持群众性体育运动原则,简化技术程序,为基层职工广泛参与创造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比赛规程,让每一位参与者充分享受快乐运动。

三、竞赛实施

(一)初赛

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乒乓球赛决赛竞赛规程》(附件1),组织开展本地区比赛,选拔产生参加决赛的选手。

(二)决赛

决赛由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与中国乒乓球协会联合举办,时间为411日至15日,11日全天报到,15日上午离会。地点:北京,中家鑫园酒店,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古城村东甲1号。比赛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四、其它事项

1. 各省(区、市)教科文卫体(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本地区初赛,严格按照决赛规程确定的参赛办法选拔参加决赛选手。

2.竞赛采用网络报名,报名系统于325日至29日开放,各省(区、市)教科文卫体(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工会通过全委网站填报参赛队员及领队信息。

3.各省(区、市)教科文卫体(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工会于45日前将本地开展初赛的情况报告,报送至全委邮箱,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全委联系人:刘立潇、郎佩剑,联系方式:010-68591742 68591760,邮箱:jkwwt@acftu.org

附件:“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

职工乒乓球赛决赛竞赛规程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

20191月 日

附件1

“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

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乒乓球赛决赛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项目

(一)团体比赛:男女混合团体

(二)单打比赛:

1.男子青年组(40岁及以下);

2.男子中年组(40岁以上);

3.女子青年组(40岁及以下);

4.女子中年组(40岁以上)。

二、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为教科文卫体系统单位在职员工。

2.兼职、派驻、借调、返聘等人员不得参赛。

3.有下列经历之一者,不得报名参赛:

1)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运动员注册系统有过注册记录的乒乓球运动员;

2)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解放军、行业体协等体工队有过正式编制(含领取津贴)的乒乓球运动员;

3)参加过全国计划内16岁以上组乒乓球比赛。

4)在国际乒联有过注册记录的乒乓球运动员。

5)参加过国际乒联、亚乒联盟等授权或主办的乒乓球职业赛事的运动员。

4.参赛运动员应符合本组别的年龄规定。

青年组:40岁及以下为197911日及以后出生者;

中年组:40岁以上为19781231日及以前出生者;

青年组运动员禁止参加中年组比赛。中年组运动员应参加中年组比赛,如有特殊情况,可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请,经组委会同意后可参加青年组比赛。

5.参赛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赛。

6.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和其代表队的比赛资格。

7.各参赛单位应对本单位参赛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各参赛单位要为报名参赛运动员出具非乒乓球专业运动员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1.各参赛代表队报名名单需经各省级教科文卫体工会盖章,确认全部参赛人员为教科文卫体系统单位在职员工。

2.所有报名名单汇总后由中国乒协核查报名运动员是否为专业注册运动员。

3.核查后的名单将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网站进行公示,如各参赛代表队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4.运动员名单公示期结束后,组委会不再受理任何关于运动员参赛资格的申诉。

(三)关于保险的规定

1.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参赛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天气和地理等方面的情况,量力而行参加比赛。

2.组委会负责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四)报名

1.每个省级教科文卫体系统产业工会可报1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可报6-12名运动员,其中女运动员至少3名,至多6名,男运动员至少3名,必须包括男子青年和女子青年运动员各1名。每支代表队含领队、教练最多不超15人。

2.每支代表队最多可报男女共计8名运动员参加单打比赛。

三、竞赛办法

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2016年《乒乓球竞赛规则》。

(一)单打

1.单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2.第一阶段:根据各组别报名人数进行分组循环赛。

3.第二阶段:每组出线运动员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决出冠军、亚军,三、四名进行附加赛,五至八名并列第五名。

4.单打比赛两个阶段均采用三局两胜,每局11分制。

(二)团体

1.团体比赛为男女混合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采用五五对抗赛制(每场团体赛双方各派5名男女运动员依次出场进行对抗赛),每场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

2.第一阶段:根据报名队数进行分组循环赛,每场团体赛打满五场,每场比赛三局两胜,每局11分制,运动员出场顺序为:

第一场:青年男子

第二场:青年女子

第三场:中年男子

第四场:中年女子

第五场:任意运动员

3.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出线队伍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采用五场三胜制,胜三场即停止比赛,每场采用三局两胜,每局11分制。决出冠军、亚军,三、四名进行附加赛,五至八名并列第五名。运动员出场顺序:

第一场:青年男子运动员。

第二至五场:由上一场比赛负方指定下一场出场顺序。

4.每场团体赛运动员不得兼项。

5.参加团体比赛应统一着装。

四、比赛器材

1. 台: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的比赛用台。

2.乒乓球: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的比赛用球。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项目录取前8名。

2.获得各项目前3名的参赛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冠军、亚军、季军奖杯和金、银、铜牌以及奖励证书,获得4-8名的参赛队和运动员只颁发奖励证书。

3.获得团体和单打冠军者,可向中国乒乓球协会申请授予业余运动等级证书。

4.所有参赛运动员可申请成为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

5.对竞赛开展过程中,活动覆盖面大、职工参与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1.仲裁委员会主任由中国乒乓球协会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选派。

2.决赛裁判长和副裁判长由中国乒乓球协会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