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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在职教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工会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2日 15:29 | 点击数:

各单位:

为缓解职工因工伤和日常生活中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压力,为受到伤害的职工提供一个安心治疗、康复的学习工作环境,根据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要求,我院参加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为在职教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意外伤害险的保费额和赔付额

保费额为50元/人,最高赔付额为40000元。保费由上级工会统一支付。

二、保险有效时间

意外伤害保险有效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2021年10月31日24时止。

三、报险程序

参加互助保障计划的教职工,发生意外伤害后,请按照《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简介》《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详见附件1)规定通知院工会,并提供出险相关证明材料,由院工会及时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安徽省办事处报案,以便互助会办事处及时核实。

四、互助金申领程序

根据互助会办事处核实情况,本人提出互助金申领时,需由本人填写《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安徽办事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赔付申请书》(附件2)、《出险理赔人员银行信息》(附件3),并提供出险治疗病历等规定的相关材料,由院工会整理上报。待办事处互助金确定后,由互助会办事处拨入本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雪丹 18005577199    张倩 18955711660

特此通知

工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1.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简介、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2.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安徽办事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赔付申请书

3.出险理赔人员银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