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办公室、帮扶工作办公室)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件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慰问困难教职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工会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5日 11:02 | 点击数:

各分工会:

根据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做好 2021 年“两节”送温暖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科文卫体工〔202036 号)和《关于印发<宿州学院教职工帮扶慰问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工字20193)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范围:

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二、慰问对象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以作为帮扶慰问对象。

(一)家庭生活特困的;

(二)患有重大疾病的;

(三)本人和配偶、子女突发自然灾害、意外伤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伤害的;

(四)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五)一般性疾病住院的。

三、推荐申报程序:

生活困难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宿州学院困难职工帮扶申请登记表》(附件),经所在二级分工会或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01230日下午下班前报院工会,院工会在汇总审核公示后,将按照学院要求进行走访慰问。

请各分工会严格按照条件审核把关,原则上各分工会推荐上报1名。在开展2021年“两节”送温暖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中已经申报的困难教职工,无需重复申报。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本次慰问对象的推荐工作,准确、客观地反映困难职工的真实情况。

2.各分工会或单位要按照调查条件,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一 经发现申报单位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取消帮扶资格,同时按规定进行通报批评。

联 系 人:杨雪丹 联系电话:18005577199

特此通知

 

附件:宿州学院困难职工帮扶申请登记表

 

校工会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