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做好 2021 年“两节”送温暖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科文卫体工〔2020〕36 号)和《关于印发<宿州学院教职工帮扶慰问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工字〔2019〕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范围:
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二、慰问对象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以作为帮扶慰问对象。
(一)家庭生活特困的;
(二)患有重大疾病的;
(三)本人和配偶、子女突发自然灾害、意外伤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伤害的;
(四)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五)一般性疾病住院的。
三、推荐申报程序:
生活困难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宿州学院困难职工帮扶申请登记表》(附件),经所在二级分工会或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0年12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院工会,院工会在汇总审核公示后,将按照学院要求进行走访慰问。
请各分工会严格按照条件审核把关,原则上各分工会推荐上报1名。在开展2021年“两节”送温暖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中已经申报的困难教职工,无需重复申报。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本次慰问对象的推荐工作,准确、客观地反映困难职工的真实情况。
2.各分工会或单位要按照调查条件,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一 经发现申报单位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取消帮扶资格,同时按规定进行通报批评。
联 系 人:杨雪丹 联系电话:18005577199
特此通知
附件:宿州学院困难职工帮扶申请登记表
校工会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