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开展系统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安徽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管理办法》(皖教科文卫体工〔2021〕40号)等相关通知和表格,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申报条件,通知到相关人员。如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作室,请于11月8日前联系张倩老师。
附件:《安徽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管理办法》等相关通知和表格
校工会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