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宿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宿州市评选推荐202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宿工发〔2023〕4号)精神,请各分工会认真对照推荐评选条件,遴选出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并于2月21日前将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省(部)级表彰荣誉证书(或决定)报校工会预审,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szxygh@163.com。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处理。联系人:张倩。
附件1:宿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宿州市评选推荐202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附件2: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评选推荐202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附件3:2023五一评选表格.zip
宿州学院工会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