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办公室、帮扶工作办公室)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件通知 >>  正文
关于召开2024-2025年度二级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人:张倩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3日 15:25 | 点击数:

机关党委、各二级学院党委:

二级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是完善民主管理、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按照《宿州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实施办法(试行)》(党委〔2017〕99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组织召开 2024-2025 年度二级教代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围绕学校 “十四五” 事业发展规划和二级学院发展规划,认真总结本单位 2024 年的工作,在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确定 2025 年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和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分工会组织作用,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意识,充分调动单位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学校各项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会议主要议程

第一议程:召开2024-2025年度教职工大会。听取二级学院行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以及讨论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二项议程:选举宿州学院第六届一次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规模和形式

学校教代会代表一般是二级教代会的代表,教职工总人数在 80 人及以下的单位应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教职工总人数在 80 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召开教代会和全体教职工大会。召开二级教代会的,代表名额为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 50%-60%,基层一线代表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 60%,女教职工代表所占比例,应与女教职工占本单位教职工的比例相当。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开会时间和地点,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前完成。

五、会议要求

二级教代会的筹备工作要在各单位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教职工代表选举及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会前征集二级教代会提案(范围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教学科研、服务管理、人事分配制度、人才项目评奖、生活福利、队伍建设等方面)。

会议结束后,各分工会将会议资料统一装订,并于 10 日内报校工会存档一份。联系人:葛紫晨。


附件:1.关于做好第六届一次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要求

          2.宿州学院六届一次教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3.宿州学院六届一次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登记表


宿州学院教代会执委会 

202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