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学院第四届女教职工委员会
选举结果的请示
(工会〔2017〕08号)
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各基层分工会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我校第四届工会委员会会议酝酿提名和充分协商,提出校第四届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9名。
2016年6月16日召开的我校第四届女教职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了校第四届女教职工委员会主任。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主 任:张倩
委 员(9人)
张倩 胡雅琳 楚亚丽 张苗 朱军 郭洪莉 刘娟
李洁 徐晗
妥否,请批示。
中国教育工会宿州学院委员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