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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学院第四届女教职工委员会
发布人:工会   |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8日 00:00 | 点击数:

关于宿州学院第四届女教职工委员会

选举结果的请示

(工会〔2017〕08号)

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各基层分工会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我校第四届工会委员会会议酝酿提名和充分协商,提出校第四届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9名。

2016年6月16日召开的我校第四届女教职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了校第四届女教职工委员会主任。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主 任:张倩

委 员(9人)

张倩 胡雅琳 楚亚丽 张苗 朱军 郭洪莉 刘娟

李洁 徐晗

妥否,请批示。

中国教育工会宿州学院委员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