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深入开展“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活动,不断提高全校教职工的思想、业务、道德素质。
二、根据上级工会精神和校党委、行政的中心工作,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年度、阶段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充分发挥作为党委、行政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的作用,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委、行政反映教职工的合理要求和实际问题,争取和支持各部门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亲和力,增进学校凝聚力。
四、组织教职工开展校内外的各项会员活动。负责“教职工之家”的建设与管理。
五、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做好教职工福利工作,定期开展困难教职工走访慰问工作。
六、负责工会的组织发展工作。做好新会员的发展、组织关系的接转和二级分工会组织建设。
七、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会费的收缴工作,定期向工会代表大会汇报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全校教职工的监督。
八、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大会筹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工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自身建设,指导校女工委员会开展女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制定定点帮扶工作计划,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和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工作。
十一、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及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工会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